案例一:隐性歧视与维权
小李是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应届毕业生,在一家知名互联网公司面试时,被问及是否有结婚生子的计划。尽管小李专业技能出色,但最终未获得录用通知。后经了解,该公司担心女性员工因生育影响工作,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。小李在咨询律师后,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并成功获得公司的道歉和经济赔偿。
案例解析:我国《劳动法》明确规定,用人单位不得因性别、婚育状况等非能力因素对劳动者进行歧视。毕业生在遭遇类似情况时,应勇于维护自身权益,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。
案例二:试用期陷阱与合同规范
小张毕业后加入一家初创企业,被告知需先经历6个月的试用期,期间工资仅为正式工资的一半,且不享受任何福利。试用期满后,小张表现优异,但公司却以“考核不合格”为由拒绝转正,实际目的是为了长期利用低薪劳动力。小张意识到权益受损,遂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求助,最终迫使公司改正错误,并补发了试用期的差额工资。
案例解析: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,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%。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,应仔细阅读条款,对不合理要求说“不”,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帮助。
以上两个案例提醒我们,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,既要积极展现自我,也要提高法律意识,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。面对就业市场的挑战,毕业生应更加自信、理性,勇敢追求公平与正义。